北京公司注册 北京工商代理 公司注册 工商代理 北京公司注册-海外注册 北京工商代理-专项审批 北京公司注册-税务审批联系我们  
今天是:
 
 
我们的业务
内资公司注册
外资公司注册
海外公司注册
专项审批
税务登记
代理记账
95095
公司法
广告法
行政许可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名称选择
注册地址选择
经营范围参考
各区优惠政策

按企业名称查询

按企业注册号查询

按代表人姓名查询

 

 

 
 
  欢迎光临本站,北京公司注册,北京工商代理,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010-58674376
010-58672373
杨女士 13581726371
任女士 15110051604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58号富顿中心D座1106室
 
 

 

 

 

 

 
 
北京工商代理blog
中丰万科技有限公司
中洋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诺天源(中国)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浩天华业投资有限公司
内资登记表 | 外资登记表
名称登记表 | 其他表格下载
北京工商代理blog
金融危机下中小企业如何实现自我发展
如何看待大学生自主创业
投资面面观,投资需谨慎
more

税务变更登记

    一、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二、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三、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四、 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五、 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页面版权:北京创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mail:bjcy315@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58号富顿中心D座1106室(地铁劲松站东北口)
网    址:www.bjhqxc.com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10-58674376 010-58672373   手  机:13581726371
北京公司注册|北京工商代理|SEO|网络营销|东方营销网|友情链接
     
    在线交流  
    在线交流 在线交流  
   
友情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