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
事项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
新设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暂定)资质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验资证明复印件;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原件工程、财务负责人的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七、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原件;
八、企业负责人同时在两个以上具有隶属关系的企业任职的,提供社保情况说明。
上述材料应装订成册,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申请人登录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在“北京市物业管理基本情况调查系统”上填报相关内容。
一、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原件 工程、财务负责人的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五、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原件;
六、企业负责人同时在两个以上具有隶属关系的企业任职的,需提供社保情况说明;
七、物业服务合同;
八、物业项目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
九、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上述材料应装订成册,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物业服务企业二级资质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申请人登录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在“北京市物业管理基本情况调查系统”上填报相关内容。
一、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二级资质审批表一式两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原件 工程、财务业务负责人的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五、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原件;
六、企业负责人同时在两个以上具有隶属关系的企业任职的,需提供社保情况说明;
七、物业服务合同;
八、物业项目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
九、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上述材料应装订成册,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
申请人登录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在“北京市物业管理基本情况调查系统”上填报相关内容。
一、《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四、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证明 工程、财务业务负责人的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的复印件;
五、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和社保证明原件;
六、 企业负责人同时在两个以上具有隶属关系的企业任职的,需提供相关说明;
七、物业服务合同;
八、物业项目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
九、物业管理业绩材料。
上述材料应装订成册,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符合标准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制作《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制作《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章程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时提交)。
上述材料应装订成册,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不符合标准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向申请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



